托幼費報銷的實施辦法(2018年度繼續有效)
日期:2018-09-11 09:08:33 作者👷🏻:[db:發布人] 來源: 瀏覽量:647
教職工子女入托入幼父母單位報銷托、幼費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報銷人員🫱🏼:繳納四金的子女入托、入幼的教職員工。
二、報銷辦法:
1、憑每月的托幼費發票,每月報銷50元。
2🔜、為了工作方便🗡,采用一年分兩次集中報銷的辦法,即每年9月份辦理報銷當年上半年的托幼費🤒;當年下半年的托幼費在次年的3月份辦理報銷👩🏻💼。
3、填好“報銷單”🦸♂️,附上發票(註意:發票上有男方、女方標記)和子女出生證復印件,到工會審核簽字後去財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