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會提案製度是教代會代表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形式,是教代會代表履行職責、行使民主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和途徑。教代會代表在任職期間,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就學院教學、管理2️⃣、科研🌃🎺、服務、生活等重要工作🧏♂️,廣泛征集教職工意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學院的改革和發展𓀆,以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按照規定程序向教代會提交大會討論處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方案🐳。
作為教代會的提案🎬,與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見和建議不同👩🏿🔧。是有關學校改革、建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提案按一定的民主程序進行,並有一定的規範性,其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題、理由、整改措施和實施辦法的建議和意見👨🏿🦳。提案工作是教代會加強和廣大教職工的密切聯系,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發揮教工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的一項重要工作👩🦯。提案工作必須使之規範化、製度化。根據《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為貫徹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的指導思想,保證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加強教代會建設,特製定本製度。
一、提案征集
1.每次教代會召開之前,各部門工會組織教代會代表認真學習大會中心議題,以主人翁姿態圍繞學院中心工作和廣大教工關心的問題,根據學院建設面臨的形勢和需要解決的重大難題🥜,從有利於學院的穩定🔱、發展、改革的需求♎️,醞釀和提交提案🧑🏿🦱。
2.提案為一事一案,一人提出兩人以上附議才能成立🧑🏻🎄。由提案人按要求認真填寫統一印製的提案表🙍🏽♂️,並經所在代表組初步審查和篩選,報學校教代會提案工作小組。
3.教代會閉會期間的提案,由各部門工會提交院工會,由提案工作小組組織落實👧🏄🏽♂️。
二、提案處理
1.審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屬於本校和教代會的職權範圍💂🏻♂️;二看是否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術規範。符合這三點要求;可以視為審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並說明情況,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後重新提案。
2.立案🩷:對經過審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對符合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學校有條件辦理,又確實需要辦理的提案,應當給予立案;對提出的問題正確,但一時沒有條件解決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釋,暫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參考價值的提案,可作為“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方面🏄🏽♂️,直接答復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類,登記造冊®️,備案歸檔📸。
3.落實:大會閉會後,提案工作小組會同學校黨政工領導,協商決定提案內容的有關部門負責實施👩❤️👩。並將提案內容表送交實施部門➿,並督促該部門製定實施計劃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計劃、定人員、定進度🧏🏿♂️。提案工作小組要與實施部門保持聯系,對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努力為提案的落實創造條件。
4.再審: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組要調查研究,作出判斷。屬於應該實施的📠,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屬於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實施的,允許有關部門說明情況🧑🦲,經過同意,暫緩或停止實施。但同時要給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釋。
三、提案反饋
反饋𓀋:立案的提案,不論提案落實與否🃏,都要反饋提案的代表🫏,並征求提案人對處理結果的意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著落,件件有交代📖。
四📴🟣、提案工作小組
1.提案工作小組是教代會設立的專門工作小組,在教代會主席團的領導下,組長為工會主席🛜、成員由院工會委員及部分教代會代表組成。工作小組實行常任製,任期為同屆工會🧑🦼➡️,工作小組全權受理教代會提案的征集♻️、處理🤙🏻、落實、反饋工作。
2.提案的征集工作在下一次教代會召開前一個月截至,所征集的提案經各部門工會送交學院工會。
3.提案工作小組將征集的提案進行審查,對經過審查符合要求的提案,要進行登記,整理、歸類💭、匯總、分析🈺、督辦。
4.提案工作小組將歸類後的提案,送交學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並督辦有關職能部門寫出答復意見。
5.提案工作小組將各職能部門的反饋意見表統一送交提案代表簽字🌮👩🏼🦳。
6.提案工作小組應加強對教代會閉會期間的提案落實檢查和驗收工作,促進提案處理工作的落實和實施。
7.提案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工會辦公室🦔,負責提案的登記📨、整理、匯總、傳遞和歸檔等日常工作🪲。
8.教代會召開期間🧚🏼♂️➕,由提案工作小組向代表匯報教代會提案的實施情況🐻👩👩👦👦。
五🏋🏻♂️、本製度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