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條例》👩🏿🦰、《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範》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現製定教代會代表選舉辦法:
一、代表條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本院在崗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2.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願意參加學院的民主管理活動。
3.開拓創新、與時俱進,作風正派𓀇,工作踏實🌃,熱愛教育事業🫷🏼,關心學院發展🚣🏻♂️。
4.努力學習,遵紀守法🐘,以身作則📥,富有成效地完成本職工作🧑🏻🎤。
5.具有全局觀念,辦事公平🧑🏿⚕️、公正👩🏿🎤,密切聯系群眾👱♀️,如實反映群眾意見🤵🏼♀️,積極參與學院事務的民主管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6.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人師表。
7.原則上能夠任滿一屆🕢。
二、代表權利和義務
(一)教代會代表的權利
1. 在教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審議權和表決權;
2. 對學院的建設與發展⚫️💁🏻、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有知情權🦎、建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 按照規定程序向教代會提出提案和議案🦻🏻,參加教代會決議🤵🏼♀️、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促🫷🏻,對教代會工作進行監督。
4. 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受到壓製😝、阻擾和打擊報復時,有權向學院工會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5. 因履職活動而占用的工作時間,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二)教代會代表的義務
1. 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提高自身素質和履職能力🧛🏻;
2. 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會議和活動💡,宣傳和執行大會決議👨🏿✈️🤽🏽♀️,完成大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3. 密切聯系教職工,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反映教職工的意願和要求🍥,寫好提案;
4. 及時向本選舉單位教職工通報教代會情況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教職工的評議和監督。
5. 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學院規章製度🌘,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三👗、教代會代表選舉方法
1.采取民主集中製原則,由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2.代表應具有先進性、廣泛性🧑🏽💼、代表性📷,代表中包含黨政領導🧑🏻✈️、教師、職工,並兼顧性別🪢、年齡、職業等比例🧑🤝🧑。
3.黨政主要負責人應是代表👨🏿🎓,選舉名額分配到各有關部門選舉。
4.依據《上海市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意見(試行)》的相關規定,教職工人數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教職工代表以三十名為基數⛹🏽♂️,教職工人數每增加一百人🔷,教職工代表名額增加不少於五名🥫。結合本院實際情況,院教代會代表名額約占學院教職工人數的20%左右,教師代表不少於代表總數的60 %,女教職工代表占有一定比例〽️。
5.教職工代表的選舉,由學院工會組織實施✢💂🏻♀️。學院工會提出代表選舉方案經學院黨委同意後,將代表名額以書面形式下達到各選舉部門🦜,一般以部門工會為單位進行選舉。代表選出後,由部門工會負責將選舉結果寫成書面報告🧛♀️,連同選舉的原始材料(如選票等)報送學院工會。
四、選舉程序
1.以各部門工會為選舉單位👨🏽🦰、部門工會負責人為臨時召集人,參加選舉的人數為本單位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時,方可進行選舉🧑🏻🦲。
2.各單位選舉通過記錄員、監票人。
3.各單位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在廣泛醞釀的基礎上,從本教職工內按照代表分配名額直接選舉代表候選人,選舉人可以投贊成票或者不贊成票,也可以投棄權票。
4.選舉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規定應選代表人數為有效票,多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廢票。候選人獲得選舉單位全體教職工半數以上贊成票方能當選。如獲半數以上選票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數的當選。不足的名額可另行選舉。
5.監票人負責對本組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資格審查
對當選代表需進行代表資格審查,需經黨委審核,並全院公示。
六、本辦法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 上一篇👐🏻:摩鑫娱乐集體合同(2021年度繼續有效)
- 下一篇👩❤️👨:摩鑫娱乐教代會提案製度(2021年度繼續有效)